依據政府規定,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,並告知家長,內容如下:
全日制 | ||||
幼兒年齡 | 屬性 | 幼兒園收費分攤方式(月/元) | 採計基準 | |
家長自行繳費 | 政府協助支付 | |||
5歲 | 一般家庭 | 4,500 |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您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政府直接幫您繳交給幼兒園 | 準公共 |
第3名以上子女 | 3,500 | 準公共 | ||
所得逾50-70萬元 | 4,500 | 準公共 | ||
所得逾30-50萬元 | 4,500 | 準公共 | ||
所得30萬元以下 | 4,500 | 準公共 | ||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 | 0 | 準公共 | ||
4歲 | 一般家庭 | 4,500 |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您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政府直接幫您繳交給幼兒園 | 準公共 |
第3名以上子女 | 3,500 | 準公共 | ||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 | 0 | 準公共 | ||
3歲 | 一般家庭 | 4,500 | 幼兒園收費數額與您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政府直接幫您繳交給幼兒園 | 準公共 |
第3名以上子女 | 3,500 | 準公共 | ||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 | 0 | 準公共 |